重慶市長壽區人民政府行政規范性文件
重慶市長壽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印發長壽區建設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實施方案的通知
長壽府辦發〔2023〕12號
各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各有關單位:
為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深化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推進長江經濟帶綠色發展的決策部署,加快推進長壽區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建設。經區政府同意,現將《長壽區建設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實施方案》印發你們,請遵照執行。
長壽區建設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實施方案
為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深化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推進長江經濟帶綠色發展的決策部署,加快推進長壽區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建設,按照《重慶市建設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總體方案》(銀發〔2022〕180號)、《重慶市建設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實施細則》(渝府辦發〔2023〕13號)等文件精神,結合長壽區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結合黨中央、國務院關于碳達峰碳中和的重大戰略決策,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堅定貫徹新發展理念和“兩山”理念,堅持降碳、減污、擴綠、增長協同推進。深入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對重慶市提出的營造良好政治生態,堅持“兩點”定位、“兩地”“兩高”目標,發揮“三個作用”和推動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建設等重要指示要求,堅持生態優先、綠色發展,共抓大保護、不搞大開發,更加注重從全局謀劃一域,以一域服務全局,以金融支持綠色低碳產業發展和生態保護為主線,深化綠色金融體制機制改革,促進長壽區綠色低碳轉型和生態發展。
二、基本原則
(一)堅持市場運作,政府引導。健全綠色金融體系,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促進金融資源向綠色領域集聚,增加綠色金融供給。深化體制機制改革,堅持高標準,發揮政府推動和引導作用,統籌財政、金融、產業、環境等各類資源,營造適宜綠色金融發展的制度環境。
(二)堅持服務實體,產融協同。重點圍繞長壽區能源、建筑、交通、制造和農林等產業綠色低碳發展和科技升級的目標,推動綠色產業和綠色金融協同發展,豐富綠色金融產品與服務,完善綠色金融配套激勵機制,更好服務實體經濟發展。
(三)堅持創新驅動,科技引領。尊重市場主體首創精神,堅持數字化發展方向,深入推動技術創新、模式創新、管理創新。圍繞關鍵領域和重點區域,促進金融科技與綠色金融深度融合發展,激發各類主體積極性和創造性,提高金融資源綠色化配置效率,加快構建市場導向的綠色技術創新體系。
(四)堅持重點突破,靶向施策。按照經濟效益與環境效益并重的“雙效益”原則,以節能環保、清潔生產、清潔能源等為重點率先突破,做好與農業、制造業、服務業和信息技術的融合發展,全面帶動一二三產業和基礎設施綠色升級。充分發揮金融、產業、財政、環境等各類政策的協同效應,著力解決金融支持產業綠色轉型的痛點和堵點。
(五)堅持先行先試,風險可控。按照穩妥有序、精準務實、風險可控的思路,穩步推進綠色金融改革創新,強化風險防范意識,提高氣候與環境風險識別能力,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金融風險的底線,促進綠色金融可持續發展。
三、組織領導
為加強工作統籌,有序推進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建設,成立長壽區建設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
(一)組成人員
組 長:戴 明 區委副書記,區政府區長
副組長:卓大林 區委常委,區政府常務副區長
成 員:區政府辦公室、區財政局、區發展改革委、區經濟信息委、區科技局、區規劃自然資源局、區生態環境局、區住房城鄉建委、區市場監管局、區交通局、區水利局、區農業農村委、區文化旅游委、區國資委、區大數據發展局、區林業局、區稅務局、人行長壽中心支行、兩江銀保監分局主要負責人。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人行長壽中心支行,負責領導小組日常工作。辦公室主任由人行長壽中心支行主要負責人兼任,副主任由人行長壽中心支行、區財政局分管負責人擔任。
(二)主要職責
1.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發展綠色金融的決策部署和區委、區政府工作安排,負責統籌謀劃、協同推進試驗區建設各項工作,定期對改革創新經驗進行總結提升和轉化推廣。
2.研究審議試驗區建設的重大政策創新、重大改革舉措、重大合作項目等事宜,協調推進相關合作事項實施,研究解決試驗區建設過程中的重點、難點問題。
3.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其他事項
領導小組實行工作會議制度。工作會議由組長或其委托的副組長召集,根據工作需要不定期召開全體會議,或可適時組織召開專題會議。參加人員為領導小組成員,必要時可邀請其他有關部門負責人參加。
四、主要目標
(一)綠色金融發展體系更加健全。經過5年左右的努力,基本建立產品豐富、政策有力、市場運行安全高效的綠色金融體系。金融資源綠色化、低碳化配置暢通高效,綠色信貸、綠色債券規模加快增長,綠色金融標準體系完善,其他綠色金融產品、工具及服務模式創新不斷涌現,綠色產業融資環境逐步改善。
(二)綠色金融支持綠色低碳發展更加有力。引導金融機構對綠色資產進行差異化定價,形成金融機構資產組合碳強度核算機制,引導金融機構資產組合碳強度符合“雙碳”目標及“十四五”規劃下降進度要求,加大綠色資產投放比例。加大綠色信貸投放力度,力爭到2025年末全區綠色貸款余額達到90億元以上,較2020年增長200%以上,年均增速保持20%以上;穩步提高綠色貸款占比,力爭2025年末綠色貸款占比超過15%;擴大綠色債券發行規模,加大對綠色低碳領域的發債支持力度,不斷推動綠色債券的運用,到2025年,力爭全區綠色債券發行規模達到20億元以上。
(三)綠色金融與綠色產業更加融合。貫徹國家綠色發展理念,參照國際通行綠色金融標準,識別全區主要產業部門綠色低碳轉型的投資機遇,建設一批綠色低碳示范工程,推動形成開放、協同、高效的創新生態系統。建立可滿足能源、建筑、交通、制造和農林等主要產業綠色低碳發展的投融資服務體系和配套激勵機制,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的生產體系、流通體系、消費體系初步形成。
(四)綠色金融數字化基礎設施更加完善。推動金融科技與綠色金融深度融合,將大數據、人工智能、區塊鏈、云計算等金融科技手段與全區綠色金融發展緊密銜接,支持綠色金融數字化建設,實現高效便捷的統計、監管、創新、咨詢、共享等綠色金融管理和服務。
(五)綠色金融跨區域合作成效更加顯著。以成渝共建西部金融中心為契機,緊抓綠色金融發展機遇,立足長江經濟帶,探索開展跨區域、跨流域的生態補償機制,推動區域生態資源資本化轉型;開展長壽區、廣安市跨省際綠色金融合作,實現信息共享、生態共治。
(六)綠色金融服務碳達峰、碳中和戰略更加高效。通過發展綠色金融,加快推進全區產業結構轉型升級,助力構建清潔高效能源體系。到2025年,單位地區生產總值能源消耗比2020年降低17%,單位地區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下降率完成市級下達目標,全區非化石能源消費比重完成市級下達目標。森林覆蓋率達到53%,森林蓄積量達到225.98萬立方米,力爭碳排放強度持續下降,確保全區如期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為金融助推長江經濟帶乃至全市經濟綠色低碳發展樹立典范。
五、主要任務
(一)完善綠色金融組織體系
1.推動金融機構健全綠色金融架構。鼓勵銀行、證券、保險等金融機構進一步完善長壽區分支機構的綠色金融服務功能,鼓勵銀行保險機構建立綠色金融專業條線或部門;建立健全環境與社會風險管理體系,提升綠色金融專業服務能力和風險防控能力。(責任部門:人行長壽中心支行、兩江銀保監分局、區財政局)
2.推動地方法人金融機構拓展綠色金融業務。支持地方法人金融機構多渠道補充資本,開展綠色金融業務,擴大綠色投資范圍,配備專業管理人才、研究人才,提升綠色金融創新能力和服務能力。(責任部門:兩江銀保監分局、人行長壽中心支行、區財政局)
3.推動地方金融組織綠色轉型。支持典當行、融資擔保公司、地方各類交易場所專設綠色專營部門或分支機構,為相關企業主體提供多樣化融資服務,提升服務經濟社會發展綠色轉型的能力。(責任部門:區財政局、人行長壽中心支行、兩江銀保監分局)
4.推動社會資本多元化參與綠色投融資。引導社會資本以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形式或股權合作形式參與綠色投資,豐富綠色金融服務主體。鼓勵企業牽頭或參與財政資金支持的綠色技術研發項目、市場導向明確的綠色技術創新項目。支持符合條件的綠色產業企業上市融資,拓展產業綠色發展融資渠道。引導認證機構、評估機構、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等第三方機構積極參與綠色金融評估、認證、核查、計量、報告等中介業務。(責任部門:區發展改革委、區財政局、區科技局、人行長壽中心支行、兩江銀保監分局、區經濟信息委)
(二)創新綠色金融產品和服務體系
5.積極爭取上級綠色領域的地方政府債券。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積極爭取國家有關部委和市級部門將符合條件的綠色項目納入地方政府債券發行支持范圍。(責任部門:區財政局、區發展改革委、人行長壽中心支行、兩江銀保監分局)
6.積極推動綠色債券產品落地。按照統一的綠色債券標準,圍繞節能環保、清潔生產、清潔能源、生態環境、基礎設施綠色升級、綠色服務等領域,做好綠色債券需求摸排和項目儲備,支持符合條件企業在銀行間債券市場、交易所債券市場發行中小企業綠色集合債券、碳中和債券、可持續發展掛鉤債券、轉型債券、藍色債券。(責任部門:人行長壽中心支行、兩江銀保監分局、區財政局、區發展改革委)
7.創新綠色信貸和保險產品。探索開展環境權益抵(質)押融資。鼓勵銀行機構創新綠色園區、綠色供應鏈、綠色生產、綠色建筑、綠色礦山、新能源、綠色農業、個人綠色消費等綠色信貸品種。鼓勵金融機構參與知識產權質押融資和交易。鼓勵開展環境污染責任保險、新能源汽車保險、綠色建筑性能保險、綠色生態農業保險、森林保險、巨災保險等保險產品創新。(責任部門:兩江銀保監分局、人行長壽中心支行、區生態環境局、區林業局、區住房城鄉建委、區財政局、區農業農村委、區規劃自然資源局、區市場監管局(知識產權局)、區經濟信息委)
8.推動投資基金支持綠色科技項目。鼓勵風險投資基金、理財資金、保險資金按市場化原則孵化碳減排、污染防治、節能降耗、改善生態等領域高科技項目和企業,支持私募股權基金按市場化原則參與綠色項目投資或綠色企業并購重組。發揮政府股權投資基金和產業投資基金作用,按照市場化、法制化原則,支持綠色低碳技術應用和清潔能源產業發展。(責任部門:區財政局、兩江銀保監分局、區經濟信息委、區發展改革委、區科技局、區生態環境局、人行長壽中心支行)
(三)提升綠色金融業務管理能力
9.推動金融機構建立激勵約束機制。引導轄內主要金融機構科學制定綠色金融業務發展規劃,健全綠色金融治理框架。支持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將環境信用評價結果、環境風險等級等指標納入信貸發放審核流程,逐步加大綠色金融業務內部業績考核力度,推動ESG評價體系建設。引導銀行業金融機構建立完善關于綠色信貸的盡職免責制度及管理辦法。(責任部門:人行長壽中心支行、兩江銀保監分局、區財政局)
10.引導金融機構開展碳足跡核算。引導銀行業金融機構根據相關標準,完善綠色金融業務管理,推動環境效益外部性內部化,探索環境效益價值實現的可行路徑,引導金融機構定期開展氣候與環境信息披露,鼓勵引進第三方中介機構開展碳核算服務。(責任部門:人行長壽中心支行、兩江銀保監分局)
(四)推動碳金融市場發展
11.培育優化碳交易市場。以碳中和目標為依托,積極融入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提升碳金融市場交易活躍度,健全碳排放報告和信息披露制度。發展農林行業碳匯,探索碳資產質押等業務。鼓勵金融機構探索開展碳金融服務。完善碳普惠機制,拓展碳普惠場景,并推動普惠機制下沉至村域生態產業。推廣運用“碳惠通”平臺功能,參與健全核證自愿減排機制。(責任部門:區生態環境局、人行長壽中心支行、兩江銀保監分局、區林業局、區農業農村委、區發展改革委、區經濟信息委、區國資委、區財政局、區交通局、區規劃自然資源局)
(五)建立金融支持綠色發展示范體系
12.探索金融支持產業生態化示范路徑。建立金融支持綠色重點項目清單,助推生態利用型、循環高效型、低碳清潔型、環境治理型“四型產業”發展。按照“有保有壓、分類管理”原則,逐步抑制“高碳低效”領域的投融資活動。發展轉型金融,建立轉型金融重點項目清單,積極鼓勵金融機構向傳統高碳企業的節能減排和減碳項目提供信貸服務,推動冶金、建材、石化化工等行業對照標桿水平實施節能降碳改造升級,大力支持節能減碳新材料項目,加快推動新材料拓展應用場景。(責任部門:人行長壽中心支行、兩江銀保監分局、區發展改革委、區生態環境局)
13.打造綠色低碳示范樣本。發揮長壽經開區、長壽高新區引領作用,積極探索低碳、零碳園區建設模式,打造布局集約化、結構綠色化、鏈接生態化的綠色示范園區、綠色示范項目。支持企業推行綠色化管理、開展綠色生產和打造綠色品牌,努力創建更多“國字號”綠色工廠。鼓勵探索創新綠色融資模式,支持金融服務低碳、零碳園區和綠色工廠、以及相關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責任部門:區經濟信息委、長壽經開區財務局、長壽高新區管委會、區財政局、兩江銀保監分局、區規劃自然資源局)
14.探索金融支持生態產業化示范路徑。圍繞長江大保護,聚焦生態環境保護、修復和污染防治,推動生態資源變資產、資產變資金,打造金融服務“三資轉化”示范樣本。優化金融供給,打造金融支持新型城鎮化建設示范樣本。發揮開發性金融的作用,培育綠色低碳應用場景。(責任部門:人行長壽中心支行、區財政局、兩江銀保監分局、區發展改革委、區生態環境局、區住房城鄉建委、區交通局)
(六)推進金融資本與綠色產業融合發展
15.健全綠色低碳投融資規劃。根據長壽區碳達峰、碳中和目標,制定綠色低碳項目投融資規劃,圍繞全區碳達峰行動方案及重點行業領域實施方案,打造“綠色金融+綠色制造、綠色建筑、綠色交通、綠色能源、綠色農林等”“1+N”綠色產業發展體系。(責任部門:人行長壽中心支行、區財政局、區經濟信息委、區住房城鄉建委、區交通局、區農業農村委、區林業局、其他領導小組成員單位)
16.開展金融服務制造業綠色轉型升級試點。引導金融資源支持綠色工廠、綠色園區等綠色制造示范單位創建以及高效節能裝備制造、先進環保裝備制造等產業發展,助力標桿企業提高效益、拓展市場、壯大規模,形成示范帶動效應。實施金融服務產業園區綠色升級示范工程,支持綠色供應鏈、清潔能源替代、生產清潔改造等關鍵技術研發、示范和規?;瘧?。支持供應鏈優勢企業優先將綠色工廠納入合格供應商、優先采購綠色產品,推動上下游、全行業綠色協同發展。推動綠色金融與普惠金融融合發展,培育一批“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和國家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責任部門:區經濟信息委、人行長壽中心支行、區財政局、兩江銀保監分局)
17.開展金融支持生態農林和生態旅游等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試點。積極研究金融政策,確保在不新增地方政府隱性債務的前提下,拓寬投融資渠道,為參與生態保護修復項目的社會資本提供中長期資金支持。實施山水林田湖草一體化保護修復。加強畜禽糞污、農作物秸稈資源化利用,促進農業減排固碳增效。探索開展生態農林碳匯、參與溫室氣體自愿減排交易、自然資源指標及產權交易。引導金融支持循環農業、山地特色農業發展、農業綠色技術創新、鄉村生態旅游等支持力度。(責任部門:人行長壽中心支行、區財政局、兩江銀保監分局、區發展改革委、區生態環境局、區規劃自然資源局、區農業農村委、區林業局,區文化旅游委)
(七)推進綠色數字基礎設施建設
18.發揮綠色金融數字化發展平臺作用。積極運用“長江綠融通”綠色金融大數據綜合服務系統(以下簡稱“長江綠融通”系統)。根據國家和重慶市出臺的綠色項目認證評估辦法,組織開展長壽區綠色項目、綠色建筑、綠色工廠、綠色企業申報工作,助力形成“重慶市綠色項目(企業)庫”推送給金融機構。(責任部門:人行長壽中心支行、區發展改革委、區大數據發展局、區經濟信息委、區住房城鄉建委)
19.建立信息共享和監管平臺。推動跨部門業務合作及信息共享,加強節能環保、清潔生產、清潔能源等領域統計監測,強化統計信息共享,緩解信息不對稱,降低融資成本,提高融資效率。建立綠色金融統計監測與評估考核體系,為監管部門實施差異化監管與政策激勵提供依據。(責任部門:人行長壽中心支行、區發展改革委、區生態環境局、區經濟信息委、區財政局、區大數據發展局、兩江銀保監分局)
(八)擴大綠色金融國際合作與交流
20.鼓勵開展綠色跨境投融資。鼓勵符合條件的企業赴境外發行綠色債券、申請綠色貸款,促進綠色金融資源跨境流動。(責任部門:人行長壽中心支行、區財政局、區發展改革委、兩江銀保監分局)
(九)支持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綠色金融一體化發展
21.探索環境權益一體化交易機制。探索跨省市排污權、水權、林權等環境權益和資產交易,協同開展森林、濕地等碳匯本底調查和碳儲量評估。推動跨區域碳普惠機制建設和互認對接。(責任部門:區生態環境局、區發展改革委、區規劃自然資源局、區林業局、區水利局、人行長壽中心支行、區財政局、區國資委,其他領導小組成員單位)
22.鼓勵金融機構跨區域合作。按照國家統一的綠色金融標準體系,依托“長江綠融通”系統等,推動與廣安市綠色金融信息共享、生態共治,促進金融市場要素在兩地合理流動、高效聚集、優化配置。鼓勵金融機構建立聯合授信機制,在依法合規和風險可控的前提下,支持跨區域綠色投資。(責任部門:人行長壽中心支行、區財政局、兩江銀保監分局、區生態環境局)
23.引進國家和社會資本支持綠色發展。積極對接國家綠色發展基金、“一帶一路”綠色股權投資基金等,支持明月山綠色發展示范帶、合廣長經濟協同發展示范區建設。發揮政府投資引導作用,完善支持社會資本參與政策,鼓勵國有企業加大綠色低碳投資。大力爭取國家重大科技項目開展延展性研究和產業化應用。(責任部門:區發展改革委、區國資委、區科技局、區生態環境局、區財政局、人行長壽中心支行、兩江銀保監分局、其他領導小組成員單位)
(十)構建綠色金融風險防范化解機制
24.建立健全綠色金融風險預警機制。支持地方法人金融機構開展環境風險壓力測試,研究探索金融機構開展氣候與環境風險評估。(責任部門:人行長壽中心支行、兩江銀保監分局、區財政局)
25.建立環境風險信息披露機制。按照重慶市建設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領導小組統一部署,利用“長江綠融通”系統健全重大環境和社會風險信息披露制度,將企業是否開展環境信息披露作為綠色項目申請的重要內容,對納入“長江綠融通”的綠色負面信息實行風險分級管理,探索建立負面信息修正機制。(責任部門:人行長壽中心支行、區生態環境局、區財政局、兩江銀保監分局、區發展改革委)
26.加強監測評估與處置。建立跨部門聯合懲戒機制,依法依規懲戒企業環境失信行為。做好綠色金融創新規程中的風險監測、預警、評估與處置,嚴格防范“洗綠”“漂綠”等風險行為。(責任部門:區生態環境局、區發展改革委、人行長壽中心支行、兩江銀保監分局、區財政局)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協調
27.加強工作統籌。長壽區建設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工作領導小組強化統籌調度,協調解決推進綠色金融改革創新發展過程中的重大問題。加強綠色低碳產業規劃與綠色金融規劃銜接,明確責任部門和時間表,將相關任務納入長壽區重點督辦事項,加強對試點工作的監督評估,建立風險應對預案和風險分擔機制,確保改革任務穩妥有序實施。(責任部門:人行長壽中心支行、區財政局、其他領導小組成員單位)
28.加強組織宣傳。引導社會大眾增強環保法治意識,普及綠色金融理念,邀請專家開展綠色金融學術研討與經驗交流,不定期發布長壽區探索實踐綠色金融的成果和經驗。加強綠色金融相關政策文件宣講解讀,引導市場主體用好金融政策。(責任部門:人行長壽中心支行、區財政局、區生態環境局、其他領導小組成員單位)
(二)加強政策支持
29.發揮好貨幣信貸政策的支持引導作用。運用好碳減排支持工具等結構性貨幣政策工具,加快投向綠色低碳領域的再貸款再貼現業務審核流程。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適度提高內部綠色信貸不良率容忍度,適當提升綠色信貸指標占比,引導銀行等金融機構為綠色低碳項目提供長期限、低成本資金。(責任部門:人行長壽中心支行、兩江銀保監分局、區財政局)
30.加大支持綠色金融發展的財政稅收激勵力度。按照市場化原則,綜合運用貸款貼息、股權投資獎勵、擔保費補貼、風險補償、應急轉貸等工具,引導金融資源綠色化配置。實施綠色金融機構落戶和綠色項目融資主體上市(掛牌)獎勵政策。健全綠色項目貸款風險分擔機制,將符合條件的小微、“三農”主體綠色貸款納入風險補償范圍。鼓勵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為符合條件的生態產品經營開發主體提供融資擔保服務。探索對金融機構的綠色金融產品創新給予激勵。落實環境保護、節能節水、新能源和清潔能源車船等稅收優惠。(責任部門:區財政局、區稅務局、人行長壽中心支行、區生態環境局、區發展改革委、兩江銀保監分局)
(三)加強考核約束
31.強化對企業的融資約束。探索將納入“長江綠融通”系統和金融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的企業環境信用評價及企業投保環境污染責任保險等信息,作為企業貸款授信、債券發行等金融支持的重要依據。(責任部門:人行長壽中心支行、區發展改革委、區生態環境局、兩江銀保監分局)
32.加強金融機構考核約束。依據重慶市金融機構綠色金融評價考核制度,對轄區金融機構進行綠色金融工作專項考核評價,探索將評價結果作為監管評級、機構準入、業務準入、高管人員履職評價等工作的重要參考。(責任部門:人行長壽中心支行、兩江銀保監分局、區財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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